勞務派遣新規實施一年后,過渡期已滿,從今年7月1日起開始嚴格執行,即所有勞務派遣企業須“持證上崗”,記者
從烏市人社局獲悉,目前首府已有188家單位取得了《勞務派遣行政許可證》,具備了勞務派遣業務經營資格。
據了解,新規定明確規定,申請經營勞務派遣業務應當具備以下條件:注冊資本不得少于人民幣200萬元;有與開展業務相適應的固定的經營場所和設施;有符合法律、行政法規規定的勞務派遣管理制度;法律、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條件。
新規實施前,對勞務派遣單位設立的市場準入“門檻”過低,只要求依照公司法的有關規定設立,甚至一些“皮包”公司進入此行危害到被派遣勞動者的合法權益。